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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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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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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商标权证书、承揽合同等);
3、书面说明(需写清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公证处可提供模板);
4、与申请保全证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5、公证员认为应该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1、委托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章程;
2、法定代表人如不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01号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21层
咨询电话 :0771-2236789;0771-3306060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全年无休

办公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23号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八号楼B座1层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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