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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难留存?先做保全公证!(上篇)
- 分类:新闻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2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数据被广泛应用到生活和各行各业中,且适用范围还在逐渐扩大。电子数据具有方便存储、传播效率高、获取快速等优点,但是易修改、易伪造、易丢失,存在原始性及真实性认定困难的问题,因此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就显得格外重要。
近日,李女士发现其“闺蜜”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发布诋毁李女士名誉的不实言论,对李女士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李女士多次与“闺蜜”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李女士的担心又随之而来,网上言论随时可能被“闺蜜”删除,如何固定保存才能使证据更加合法有效呢?
对于李女士的困扰
湾仔建议
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当事人提问
什么是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公证员解答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的范畴,其目的在于通过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理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电子数据范围主要包括:网站网页,电子邮件,短信、QQ、微信聊天记录,手机APP数据等。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的优势
(1)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具有中立性,经其固定的证据更为客观真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减少诉讼双方对于电子数据证据客观性真实性的异议,提高法院认定证据的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3)公证机构的专业性,更能确保电子数据证据的连贯性、完整性,使之更容易被法院采纳。
小提示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需提供原始数据,为此应及时保存相关数据,若数据本身不便保存,则应尽快向公证机构、法院等第三方机构申请保全。
·留存能够证明证据指向方身份真实性的相关事实依据。
·申请保全的证据内容应客观真实,并尽量保持其完整性、清楚性。
电子数据难留存?先做保全公证!(上篇)
【概要描述】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数据被广泛应用到生活和各行各业中,且适用范围还在逐渐扩大。电子数据具有方便存储、传播效率高、获取快速等优点,但是易修改、易伪造、易丢失,存在原始性及真实性认定困难的问题,因此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就显得格外重要。
近日,李女士发现其“闺蜜”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发布诋毁李女士名誉的不实言论,对李女士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李女士多次与“闺蜜”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李女士的担心又随之而来,网上言论随时可能被“闺蜜”删除,如何固定保存才能使证据更加合法有效呢?
对于李女士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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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当事人提问
什么是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公证员解答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的范畴,其目的在于通过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理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电子数据范围主要包括:网站网页,电子邮件,短信、QQ、微信聊天记录,手机APP数据等。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的优势
(1)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具有中立性,经其固定的证据更为客观真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减少诉讼双方对于电子数据证据客观性真实性的异议,提高法院认定证据的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3)公证机构的专业性,更能确保电子数据证据的连贯性、完整性,使之更容易被法院采纳。
小提示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需提供原始数据,为此应及时保存相关数据,若数据本身不便保存,则应尽快向公证机构、法院等第三方机构申请保全。
·留存能够证明证据指向方身份真实性的相关事实依据。
·申请保全的证据内容应客观真实,并尽量保持其完整性、清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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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数据被广泛应用到生活和各行各业中,且适用范围还在逐渐扩大。电子数据具有方便存储、传播效率高、获取快速等优点,但是易修改、易伪造、易丢失,存在原始性及真实性认定困难的问题,因此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就显得格外重要。
近日,李女士发现其“闺蜜”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发布诋毁李女士名誉的不实言论,对李女士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李女士多次与“闺蜜”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李女士的担心又随之而来,网上言论随时可能被“闺蜜”删除,如何固定保存才能使证据更加合法有效呢?
对于李女士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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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
什么是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电子数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的范畴,其目的在于通过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理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电子数据范围主要包括:网站网页,电子邮件,短信、QQ、微信聊天记录,手机APP数据等。
(1)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具有中立性,经其固定的证据更为客观真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减少诉讼双方对于电子数据证据客观性真实性的异议,提高法院认定证据的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3)公证机构的专业性,更能确保电子数据证据的连贯性、完整性,使之更容易被法院采纳。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需提供原始数据,为此应及时保存相关数据,若数据本身不便保存,则应尽快向公证机构、法院等第三方机构申请保全。
·留存能够证明证据指向方身份真实性的相关事实依据。
·申请保全的证据内容应客观真实,并尽量保持其完整性、清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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